京帖的墨色,有时候就是最偷懒的笔法;哪怕是用同一种黑,写个“天”,写个“地”,写个“楼”,也恨不得把笔抖一抖,让那墨线在宣纸上晕开,像哪位家灶台上刚打出来的灰,灰白相间,带着点烟火气,又透着股子迟钝劲儿。它就喜爱这火候,火候一足,字才有那个味儿,这叫“和风”,叫“古意”。别当作这是偷懒,这实际上是老百姓心里最踏实的规矩。

有人把古体字写得端端正正,写得像楷书,写得像小楷,写得像印刷体,那叫“规矩”,那是为了好看,为了让字显得高冷,多像给字穿上西装,把原本就有的那股子灵气给硬生生挤出来,结局那股子灵气没了,剩下的全是纸的僵硬和陈旧感,读多了头就疼。可京帖偏偏不如此写,它偏偏要留个破绽,留个“不完美”,留点让人哼哧哼哧费劲地琢磨的余味,这实际上是它最得体的地方,出于它懂行,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,这字不是演出来的,是长出来的,是跟那墙上的灰尘、家里的锅碗瓢盆、还有老辈人随手拍的照片混在一起长出来的。 你看这老屋的梁上,爬满了一地的蛛网,蜘蛛织网,那是为了捕虫,为了生存,为了在黑暗里找点东西吃。可那蛛网在墙上,却像是一幅天然的油画,用黑色的丝线,在白色的墙面上织出花来。

那蛛网的经纬,有着一种贼自然的张力,顺着墙角的斜度,像没头没尾的墨线,突然就窜出来,写个“安”,那“安”字的两点捺脚,不是刻意往上提的,而是顺着那蛛网的弧度自然滑下来的,让人看久了,还认定那里还藏着一个小小的、跳动的生命,像是一只不知疲倦的小虫子,在墙缝里探头探脑。你若非要把它好看些,你再去刷点光油,要么干脆拿个架子把它挂起来,那效果立马就变了味。挂起来,字就变高了,架子就变成了一道风景的骨架,但粗糙的纸感没了,鲜艳的色彩也多了,那原本那种“生活味”、“沧桑感”瞬间就被“观赏性”给取代了。京帖偏偏不如此做,它偏偏要承认那蛛网的存有,承认那墙面的斑驳,承认那墨迹里的空气流动感。它把那些不归于书法本体的东西,都揉碎了混在字里,你读一页,朱砂、孔雀蓝、石绿、青绿、蛋黄,颜色一层层叠上去,像极了小时候家里灶台间里的味道,有煤油炉子的烟熏味,有切菜的刀味,有柴火灶的烟火气。

这味道,是活的,是流动着的,不是印在纸上的死物。 有人说,京帖的演变就是字形越来越像目前的电脑字体,越来越像印刷体,这倒也不是彻底错了,它是确实在“进化”,是适应时代,适应印刷术,适应大众阅读。

你看那些大印,比如《正书大字集》,整块儿一块儿的,密密麻麻,读者根本不可能一个字一句地读,得靠眼去扫视,扫完了,认定枯燥,就得换换口味。便它启动写对联,写诗,写那种短促有力、朗朗上口的文字。

那小楷,就出来了,它不像大印那么严肃,也不像正字的那么厚重,它就轻盈,像水一样,顺着纸的纹理流下来。你写个小楷,特别是写“发”字,“发”,三个人,中间那个天,要是写得像小篆,那多像古人啊,多像咱们老祖宗啊,就显得掉价,显得忒老气。它智慧的地方在于,它把那个“人”写得挺舒展,把那个“天”写得有点散,如何写都不死板。

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策略,就是一种“把戏”,就是把字形写得再略微有点不一样,再略微有点不标准,但又不至于彻底跑偏,让读者在视觉上不感到突兀,反而认定亲切,认定这书还是咱们的书。 这种“不完美”,在艺术家眼里往往被视为一种遗憾,在黑体字眼里,那是缺陷。但京帖的作者们把它当成了资源,当成了灵感。

你看那魏碑,它有个特征,就是一块字,就像是一个整个的物体,一块石头,一匹织布,一块砖头,有棱有角,有力度,有分量。它不是平面的,它有厚度,你方能看出来。

这种立体感,它是如何来的?它不是靠用笔去描出来的,是靠字形本身的构造,是靠那一块一块的“块状”堆叠出来的。你写得再像楷书,再像宋体,那一块一块的块状感就没了,你就变成了一团不清楚的色块,啥都没有了。京帖为啥喜爱有棱有角?出于它忒懂“块状”这东西了。它把字写得像砖头,像石头,像有重量的东西,你拿它写字,字就沉下去,字就站住了。

这哪儿是写字,这分明是在造字,是在把字变成一种实体,变成一种能够触摸的物体。 并且,京帖的“不完美”,往往还带着一股子“未搞定”的余韵。

你看那行小楷,写到最终,仿佛还差着一笔,要么画了一点点没画好,留个缺口,要么留个空白,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,这人还没写完,要么刚刚停了一下。

这留白,这断续,这未尽之意,反而比画完了更好。画完了忒满了,满了就堵住了,堵住了就看不见后面;不满了,有缝隙,有留白,气就活过来了。

这跟咱们过日子似的,凡事都忒满,忒满了就喘不过气,忒满了就没劲了,你得留点缝,你得留点空隙,你得留点“未搞定”的状态。京帖就是最喜爱这种状态,它不急着把字写完美,它把字写到那种“未完待续”的样子,写到那种让人想持续往下读、想立马停下来看看下一笔如何落的地方。 再说说那颜色,京帖的颜色也是讲究“不完美”的。

比如写个“红”,不是那种正红,不是那种刺眼的朱红,它就用一种带点灰调的赭红,要么带点土色的红,要么带点铜色的红,就像家里用的红纸,就是那种泛黄的、旧了了的红纸。

这种颜色,读起来,看着心里都软了。你要是用那种亮亮的、鲜红鲜红的颜色,那字就显得忒假了,忒虚了,不像个字,像个符号。京帖偏偏要用那种带点“旧”的感觉,带点“土”的感觉,带点“自然”的感觉。它懂得,字本来就应当有一点点“土”味儿,应当有一点点“旧”味儿,不应当忒干净利落,忒完美。它就连把“脏”字也写得好看,哪怕是那种看起来有点乱、有点不确定的“乱”,那也是京帖独有的风格,那是它最自得的风格。 你看那《行书大字》里的“长”,不是写得一字一字都工整,有时候几个字挤在一起,笔画就互相纠缠,有时候笔锋一下扫那会儿,就没有明确的界限了,就让人感觉那个字不是“长”的,而是“长”出来的,是“长”着长出来的。

这种不清楚的界限,这种不清楚的笔触,是艺术家在把字写得“不完美”过程中,自然形成的一种效果。它不是刻意拼凑的,不是为了显得高深,它只是 happen 了,是累了,是累了就写得如此“瘫”,就像人累了就瘫倒在地上,看着就舒服,看着就亲切,看着就真,看着就有人味儿。 故此你看,京帖的“和谐统一”,并不是要求所有字长得一模一样,规整划一,那是机器人干的活;也不是要求所有字都变成书法,变成那种高深的艺术,那是学院派干的活。京帖的和谐统一,是一种“原生态”的和谐,是一种“生活化”的和谐,是一种“不完美”的和谐。它把字写得像人写的,写得像古人写的,写得像咱们老百姓随手写出来的,写得有那个“味儿”,有那个“喘息”的感觉,有那个“未搞定”的余韵。 你读一本京帖,读着读着,你就会认定,原来写字如此不好办,原来写字得看心情,看天气,看家里有没有煤炉,看墙有没有蛛网,看那块砖头是不是正着放,看那个字是不是该拐个弯,该留个缺口。它不是让你去学那高深的技巧,让你去模仿那些所谓的法度,让你去追求那些所谓的“完美”。京帖它教你的是如何松快,是如何让字变得“人”化,是如何把那个高高在上的、冷冰冰的、完美的字,变成咱们自己身边、身边的、身边的那些琐碎、那些斑驳、那些带着温度的东西。 你说,这算不算是一种倒退?算是是一种原始主义?不,这叫“返璞归真”。大家回去看看那些老房子,看看那些老宅院的梁柱,看看那些老屋的蛛网,看看那些老家的红纸,那才是真正的美,那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美。京帖之故此能成为经典,之故此能流传到目前,之故此能让咱们今天还能读得津津有味,不是出于它写得有多高深,有多难,而是出于它的“不完美”,那个“不完美”里藏着的那个“真”,那个“真”,才是咱们中国人骨子里最想藏着的秘密。 故此下次你找一本京帖,别光盯着那些好看的字,试着去读读那些“不完美”的地方,去读读那些蛛网,去读读那些泛黄的旧纸,去读读那些还没写完的字。你会发现,原来没有啥所谓的“完美”书法,没有啥所谓的“标准”笔法, Everything is perfect, but it is perfect in a way that only the perfect can see, and that way, the only way it is perfect, is that it is imperfect.